院主管會議
96學年度
1.
成立本院「著作審查作業小組」辦理外審委員提名作業,並自
96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實施。(97.03.13第3次院主管會議)
2.
通過院系所97年度經資門預算分配。並附帶決議:
系所經費使用應建立制度並透明公開給系所老師知道。
院務會議
96學年度
1.
爾後,本校校教評會本院推選委員:「同系所至多得推選一位教授。」(96.11.15第2次院務會議附帶決議)
院教評會議
95學年度
1. 本院教師升等,其升等代表著作,不可重覆使用。(95.4.19第3次院教評會議附帶決議)
96學年度
1.曾在本校升等者,須連續在本校任教滿三年,才得申請升等下一職級之教師。(96.10.25第2次院教評會議決議)
2.老師升等通過之年資起算,如係當年度11月1日(6月1日)前送審通過者,以當年度8月1日(2月1日)起算;如11月1日(6月1日)後通過者,以11月1日
(6月1日)後起算。
院課程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