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館際合作?
申請程序:

查詢高雄大學圖資館館藏、線上資料庫 確認校內“無”所需之館藏 →查詢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NDDS),確定館藏地點 → 第一次使用者須線上註冊帳號→通過讀者申請後,填寫線上「 館際合作複印、互借申請單」→ 向校外圖書館申請複印、借書→收到e-mail之通知前往取件和付款 。

查詢工具如下:
1.圖書借閱:全國圖書書目資訊網
2.期刊複印:西文期刊聯合目錄、中文期刊聯合目錄、大陸期刊聯合目錄

取件收費:
1. 到館通知:各館處理時效不一,約在三天至兩星期之間,到件時本館會以email通知申請者來館付款領取資料。
2. 取件地點:高大圖書資訊館2樓出納台付款領取。


何謂Ariel?

Ariel是由美國Research Libraries Group (RLG),針對圖書館之館際合作功能開發而成,使用者需擁有電腦、印表機、掃描器,再加上Ariel軟體,可以將文章、期刊、圖書等任何資料,傳遞到任何其他的Ariel工作站,對方在接收後,用雷射印表機印出即可。請申請館合之讀者多多利用Ariel傳遞資料。


若想取消某筆館際合作申請件該如何進行?

請電洽(07)591-9481(校內分機:8712)告知館員,由館合負責人向被申請館要求退回,但若對方已處理,則不得取消。


因延畢或其它狀況需延長館際合作的證號期限時,該如何處理?

請以e-mail聯絡nuklic@nuk.edu.tw,或電(07)591-9481(校內分機:8712)告知館員即可馬上處理。


我在其他學校已有館際合作證號,要在本校申請館際合作應如何進行?

由於館合帳號無法重複申辦,因此請向原先學校館合人員申請刪除讀者資料,再進入本校館合重新申請,我們會以最速件處理您的申請。


我一直沒有收到館際合作領件通知,是否可以因此拒收?

若讀者未主動要求取消並經館員確認之申請件,均於收到申請資料後,館員即立刻會透過館合系統點收並且該系統會自動依讀者的e-mail address發送領件通知,所以讀者不能以未收到到件通知為理由,拒收該申請件。


館際合作在受著作權適甪規範為何?

按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供公眾使用之圖書館、博物館、歷史館、科學館、藝術館或其他文教機構,於下列情形之一,得就其收藏之著作重製之:一、應閱覽人供個人研究之要求,重製已公開發表著作之一部分,或期刊或已公開發表之研討會論文集之單篇著作,每人以一份為限。」所詢圖書館如辦理館際合作複印資料,如他館確係應閱覽人供個人研究之要求申請,而透過館際合作提供,則原提供資料之圖書館亦係應閱覽人供個人研究之要求而就其收藏之著作而重製,似尚未違反前揭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範之行為。

又所詢「應閱覽人供個人研究之要求」,著作權法並未規定限於閱覽人是學生學習目的之要求或老師教學目的之要求等,即並未限於狹義之純學術研究,任何個人之研究均合於上開規定,是台端所詢上述二著作權疑義,請參考上述規定。

復按著作權係屬私權,因此,具體個案發生爭議時,應由司法機關依具體個案事實調查認定之,併予敘明。

如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查詢著作權諮詢專線(02)8732-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