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三屆人工智慧與法律思辯學術研討會 借鏡德日美 發展台灣自駕車倫理規範政策

2020第三屆人工智慧與法律思辯學術研討會 借鏡德日美 發展台灣自駕車倫理規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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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提供:生醫科技及人工智慧法制研究中心葉蕙禎;公共事務組編修】

2020-06-01 國立高雄大學「2020人工智慧與法律思辨研討會」日前登場,探討人工智慧(AI)科技導入車輛(自駕車)、醫療、金融等多方領域,帶來的便利與衝擊,邀請相關產官學界專家學者,以及法學院、工學院(電機工程學系)學生發表首度跨域共學的研究成果。

研討會籌辦人、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同時也是「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執行長」張麗卿表示,自2018年開辦迄今已邁入第3屆,延續過往成果,邀集各界共同關心AI與法律相關配套發展。

研討會由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朱兆民主持,張麗卿的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借鏡、剖析德、日、美自駕車倫理規範與政策,提出台灣發展上的建言,安全是首要目標,其次是如何保護個人資料與平等利用,以及自駕車系統(數據)透明與解釋(牽涉事故肇責),還有如何衡平科技發展、法規倫理,都有待努力建立。

與會業者、台灣智慧駕駛公司董事長陳維隆指出,自動駕駛車輛要大量商業化應用,除了技術瓶頸要突破,更要法律相關配套完善,以公司立場而言,在釐清相關法律(尤其是刑事)責任前,產品很難上市販售。

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助研究員陳弘儒以倫理學經典題目「電車難題(Trolley Problem)」,提供道德哲學上思想試驗的方法,作為對自駕車碰撞倫理系統之啟發。

前(第9屆)立法委員許毓仁受邀擔任專家評論,許任內關注數位科技產業發展議題,積極推動人工智慧發展基本法。許以「會動的電腦」形容自駕車,只要上路就在收集、判讀數據與執行,不諱言倫理道德法規的衝擊大過科技瓶頸。他倡議因應新興科技、新型態商業模式下以「監理沙盒(Regulatory Sandbox)」,解決法規與科技之間的落差,設計風險可控管的實驗場域協助業者測試產品、服務、商業模式。

高雄大學人工智慧研究中心、生醫科技及人工智慧法制研究中心跨界合作,電機系教授吳志宏、財法系特聘教授張麗卿共同指導兩系及東海大學法學院學生,研討會上發表研究成果,包括操作解說模擬自駕車、導入AI功能的輪型機器人、體現跨域共學精神。

除了自駕車,研討會尚有探討AI與醫療、刑事法,以及AI與金融、演算法相關主題,累計近20篇論文。

延續過去兩年盛大舉辦的「人工智慧與法律思辨研討會」系列,由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高雄大學生醫科技人工智慧法制研究中心、人工智慧研究中心、高雄大學法學院及東海大學法學院共同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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