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人文學報組織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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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

《高大人文學報》編輯委員會組織要點

1041013日人文社會科學院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1041028日核定

一、國立高雄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鼓勵人文社會科學相關領域之學術研究,促進學術交流及水準之提升,提供出版優良論文著述發表園地,特成立《高大人文學報》編輯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組織架構:

(一)當然委員:由院長、副院長組成,並由院長為召集人兼執行主編。

(二)選任委員:五位,由各系所推選一名副教授以上專任(含專案)教師擔任,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三)校外委員:三位,由各系所推薦校外副教授或副研究人員以上一名後,院長就各系所推薦代表名單中圈選三位遴聘,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四)發行人:由院長兼任,任期隨職務異動更替。

(五)委員若於任期中因故出缺,經由各系所推選名單中遞補,再由院長補聘之。

三、本會執掌:

(一)訂定審查程序、徵稿體例、學報稿件之徵集、學報之編輯及年度工作方針。

(二)決定學報外審名單(由本會編輯委員負責推薦)。

(三)討論稿件初審、複審結果。

(四)其他學報編審及出版事宜。

四、本學報原則上每年六月出版一期,本會於每期出刊前召開編輯會議二次,必要時得加開臨時會議。開會時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會。須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始得決議。

五、本學報之經費以自給自足為原則。

六、本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但校外委員得酌支車馬費或差旅費與會議出席費。

七、本要點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